942

我想請問關於房子的土地權狀的問題如下

總坪數31.1坪主建坪21.5坪附屬坪3.9坪公設5.7坪請問以上這些代表什麼意思
這應該是房子(即建築物所有權狀)的問題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上之面積皆以"平方公尺"為單位

坪數應該是代書換書給你的。

其公式為:1平方公尺=0.3025坪。

換算如下:主建物:71.07平方公尺=21.5/0.3025附屬建物:12.89平方公尺=3.9/0.3025公共設施:18.84平方公尺=5.7/0.3025合計總面積:102.80平方公尺即這棟房子全部的應有面積為102.80平方公尺有關主建坪、附屬建物、公設的意義如下:主建物:指房子的室內空間

包含房間、客廳、廚房、衛浴設備等。

附屬建物:指陽台、花台、平台、露台、雨遮.....等非主建物的部分。

公設:指公共設施。

為公寓、電梯大廈所特有之設施。

如電梯、樓梯、防空避難室、公用蓄水池、開放空間........等眾人可共同使用之建物。

一般為社區共有人依主建物面積大小來共同持分。

例如:公設面積共942.0平方公尺

50人共有

各持分1/50。

則每一人之持分面積為:942.0*1/50=18.84平方公尺 參考資料 經驗、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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