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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遊戲帳號凍結

先說明我的狀況。

我前幾日因為賣遊戲內道具

初犯即被遊戲公司(OMG

不知您是否聽說)永久凍結帳號

導致遊戲內物品以及未使用點數全數無法拿回

想請問幾個問題:1.遊戲內未使用點數大約仍有4000點

這方面我大概可以取回多少呢

我若要使自己立場不那麼軟弱(畢竟是自己違反公司規定才被凍結)

我有沒有什麼法律相關條文可以使自己站的住腳?2.遊戲內有以點數商品精練過的道具

若其價值大約市價3000左右

這部分我是否可以依法律條文取回?3.遊戲內有以遊戲幣跟玩家以及遊戲公司購買的

稀有絕版物品

價值無法估計

因為整個遊戲大概只有10個人有= =

這部分我是否可以取回?在別篇知識 裡提到

遊戲帳號相當於遊戲公司租借給玩家

即使如此

遊戲公司是否只有將帳號封鎖的權利

沒有扣留物品的權利呢我有想過要找相關途經申訴

例如消基會

但又怕自己力量太單薄

雖然東西不多

也是自己辛苦2年多換來的...希望能給我些法律見解

讓我申訴時比較有成功的可能...非常謝謝幫忙的大大...
1.全部退費.2.你可以參考8591之類的虛擬物品拍賣網站.看那個道具價值多少.向OMG索賠.3.同上.你花錢租賃占有此帳號的使用權.(民421 940 941)因為你用外掛.OMG有權終止租約.(民438)但是不能因此沒收你的虛擬財產(民148).那算民事侵權.(民184)所以要賠還你該帳號和道具.因為OMG決定對你永久凍結帳號.你如果用別人身分證字號再玩.會犯了偽照文書罪.建議你用抵換現金索賠方式.取回你的損失.(民259)人物等級也是錢.去8591查你那隻等級(無裝備狀況)值多少錢.一樣要OMG賠你錢.當然 OMG 9成不會鳥你.所以你先找消基會或消保會出面調解.OMG八成會乖乖依法行事.很快你就能拿到錢.你也可以直接告上地方法院.但是要告個1-2年才會有結果.(實際出庭約10天上下)你每次出庭可以拿幾百元(民訴77-24).律師費也算在訴訟費用內.(民訴77-25)這官司你贏的機會很大.所有法院訴訟費用將由OMG出.(民訴78)不管你要怎麼做.你都有好處.唯一你沒有好處的狀況是.你什麼也不去做.民法 第 421 條 (租賃之定義)稱租賃者

謂當事人約定

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

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

民法 第 940 條 (占有人之意義) 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

為占有人。

民法 第 941 條 (間接占有人) 質權人、承租人、受寄人或基於其他類似之法律關係

對於他人之物為占有者

該他人為間接占有人。

民法 第 438 條 (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賃物之方法及違反之效果)承租人應依約定方法

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無約定方法者

應以依租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之。

承租人違反前項之規定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

經出租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

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民法 第 148 條 (權利行使之界限)權利之行使

不得違反公共利益

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

履行義務

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民法 第 184 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

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 第 259 條 (契約解除後之回復原狀)契約解除時

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依左列之規定: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

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

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

應照受領時之價額

以金錢償還之。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

致不能返還者

應償還其價額。

民事訴訟法 第 77-24 條 (到場費用之計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依法令代當事人為訴訟行為之人

經法院命其於期日到場或依當事人訊問程序陳述者

其到場之費用為訴訟費用之一部。

前項費用額之計算

準用證人日費、旅費之規定。

民事訴訟法 第 77-25 條 (律師酬金之訂定及標準)法院或審判長依法律規定

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為特別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者

其律師之酬金由法院或審判長酌定之。

前項酬金及第四百六十六條之三第一項之酬金為訴訟費用之一部

其支給標準

由司法院參酌法務部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意見定之。

民事訴訟法 第 78 條 (訴訟費用負擔之原則)訴訟費用

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http://www.cpc.gov.tw/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http://www.consumers.org.tw/ 參考資料 OMG玩膩的話.來玩生活法律OLG吧
OMG是目前網路遊戲中的狠角色公司

被查到的話

凍結和刪除玩家帳號是絕不手軟的(跟魔獸世界的暴風雪公司有的拼)。

你想要拿回被凍結的帳號內容物

機率是不大的

因為你在進入網路遊戲之前

都會有一個公司條款

裡面就有一條的條款是『遊戲內容以及物品為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有權做刪除及改變』

而你通常只有同意

才能進入遊戲遊玩。

也就是說

你是同意遊戲公司擁有你的遊戲物品所有權的。

打電話問問消基會

請他們給你一些專業性的答案吧

畢竟有問總比不問的機會大的多。

祝好運。


二樓大大不愧是專家

在下受益良多

感謝你。


請問發問者是否可以跟我做聯繫呢我也遇到了跟你相同的處境 希望可以詢問你的意見以及後續發展 謝謝^^
專家專家專門在??人家...有很多東西不是拿出死條文就可以處理的如果只用條文就可以告贏的話那就不需要法律了..既然發表文章的那麼厲害我建議你們就找他當你們的律師由他去提出告訴照他說的你們都對的話就由他替你們提出告訴吧?這樣才知道該人是不是真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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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11210065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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