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4

公文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金額 6億3

944萬2

789元人數 639

477

789人莫名奇妙編二種表示方式

而且兩種逗號在不同位置

整人哪。

達人請釋疑。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的確顛覆了我們讀寫公文的習慣

有些更讓人覺得莫明其妙

例如:「法規條項款目、編章節款目之統計數據」和「法規內容之引述或摘述」是用阿拉伯數字

但「法規制定、修正及廢止案之法制作業文書(如令、函法規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等)」卻用中文數字

同樣是條文編號

卻在不同情況有不同用法

況實務上常有情境混淆之情形

如法制作業時引述或引述法制作業等。

另外它的用語類別區分至13種情形

如果真的要正確使用數字

勢必要熟背才做得到

這又造成寫公文的人很大的負擔。

但依我個人的看法

畢竟只是個原則

沒有強制性

加上這個原則所列的用法也都是「舉例」

更沒有拘束力。

文字的使用目的在於溝通

而公文儘管有它的嚴謹度

但也並不會因為數字是用中文或阿拉伯文而有所減損

因此

只要達到公文的目的

讓人方便閱讀、容易充份瞭解公文的內容和涵義

同時又不失公文橫式書寫與世界接軌和迎合時代潮流的原意

其實無論中文數字或阿拉伯數字

或究竟是6億3

944萬2

789人還是639

442

789人

似乎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參考資料 公文是我工作的一部分
正常情況排版是有標準的

如大陸的標準http://www.chineseedu.hku.hk/cmi/LanguageKnowledge/StandardLang/article01/index.htm8.3.2非科技出版物中的數值一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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